2023年宁波市体育中考方案发布

作者:云课 • 点石中考复读学校 发布时间:2023-03-31 浏览次数:0

为保障我市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实际,经教育、体育、卫健等部门商讨,决定对2023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方案调整如下:


体育考试项目总分40分,分为学校日常体育项目和集中考试项目。其中学校日常体育项目10分,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考核结果按规定公示;集中考试项目由游泳、足球运球、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60秒)、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9项组成,考生从中自主选择三项进行测试,每项10分,共30分。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的考生审慎报考中长跑等剧烈运动项目,报考此类项目的考生自行做好个人健康风险评估。




评分标准


2023届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中心城区考生适用)




免考及缓考


1.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1997〕18号)规定,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具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并经县级以上医疗部门丧失运动能力的鉴定),经审批免于参加体育考试,体育中考成绩以满分计入总分;对其他残疾考生(具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或因疾病免修体育课的,经审批可以免于参加体育考试,体育中考成绩以60%计入总分;集中考试前因病或受伤不能参加的,则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心、肺、肝、肾等有严重疾病,不适合参加中长跑、游泳等体能项目及50米跑、跳绳等激烈运动的学生,不得参加上述项目的考试,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符合以上条件的中心城区考生须持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附诊断病历原件和复印件),其他区(县、市)自定。残疾学生须持残疾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各地中招办核定。

 

2. 考生申请免考的病史记录和有关材料与该生学籍档案一起,随该生升学转入高一级学校。

 

3. 集中考试前发病或受伤者或女生例假期间,由学校统一在考试现场办理缓考申请手续,经核准后可以参加统一组织的缓考。

 

4.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如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测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不予录取到高一级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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